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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注册的商标名,我用来做店名,办理营业执照!这是侵权吗?

其他 2023-07-02 05: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营业执照办下来了是否算侵权,需要具体分析。商标等侵权与公司营业执照办理没有关系。关键是宣传,招牌和产品。如果都是使用和别人一样的商标名字,就有可能造成侵权,但是也要看对方的注册商标保护类别和当事人的经营范围是不是相同,也就是保护范围的问题。
    如果和都是相同,才会构成侵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店名和别人商标一样是否算侵权就要看实际的情况,需要分析两者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是否相同或类似。
    如果因店名而造成商标拥有者的利益受到损失这可以考虑为侵权的行为,注册过后的商标是不准任何人使用相同或者是相似的名字的。
    确定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标准如下:
    1、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
    3、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4、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
    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商标注册人如果是个人名义,就必须提供个人身份证和经营相关产品的个体工商户口执照。如果这个执照注册了,商标还是个人名义下,商标还是有效的。商标注册人如果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名义,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了商标就无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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