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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死亡一年以上,还能申请工伤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7-02 07:5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在工伤认定一年后,如果职工已经取得了工伤认定决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能依法申请赔偿;但如果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超过一年,而职工或者单位仍然没有申请工伤认定的,则不能索取工伤赔偿。职工一方的申请时限是一年。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认定一年后,如果单位没有依法赔偿的,那么可以申请赔偿。一般来说,在认定为工伤之后,用人单位需要依法支付相应的赔偿,如果没有支付的,则劳动者依旧享有索赔的权利。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 可主张的工伤赔偿:
    1、员工因工死亡后,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员工发生工伤后,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获取工伤赔偿:
    事故发生后,受伤职工应及时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赔偿的第一步。劳动者在工伤索赔过程中遇到有争议事项时,应通过合法的途径予以解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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