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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你,我给了女方结婚定金和三金,现在女方不想结婚我可以要求退款吗?

结婚 2023-07-02 08: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需视情况而定。从习俗讲的话,这个定金可以不退,因为是男方不愿意,并且有悔婚的意思表示。但如果男方让女方必须退还定金,这时根据我国法律,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等。
  • 一般来说,退婚的情况。女方是要退回彩礼钱的。另外男方给予女方的一些比如三金这些东西。也都是需要退款的。具体的需要退多少,要看情况具体而定。如果双方已经有事实上的夫妻关系。
    那么这个彩礼钱这些东西肯定是不能全退的。因为这已经对女方的二次婚姻造成的损害。也就是说他已经是事实上的已婚状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这种情况主要看谁是违约方。交付定金后,如果您违约,则无权要求退还定金;如果婚庆公司违约,您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
    有关定金的法律规定,参见我国法律依据:《民法典》第586条和587条规定。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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