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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丈夫失踪了,找不到人。我该怎么办?

其他家事纠纷 2023-07-02 09:1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丈夫下落不明,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办理离婚手续。当事人可以先申请一方宣告失踪,然后再起诉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对方失踪的,有以下两种离婚途径:
    1、可以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再起诉离婚;
    2、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如果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法院应当准予离婚。
    根据《民法典》第四十条规定,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规定,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条
    自然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四款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要是欠债人失踪了,利害关系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该自然人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的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
    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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