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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婆去世了房子是与前夫建造的,可是地基证是岳父的名字,姊妹几个有权继承吗

遗产继承 2023-07-02 10: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继承房产应当提供继承人的身份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户口本、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或遗嘱、遗赠协议;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公证书。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证上写的是弟弟的名字,哥哥是否有继承权要分情况确定:
    1、房子为父母所给且已经办理过户,视为赠与,属于个人合法财产,在继承父母遗产时,该房不作为遗产分割;
    2、户主去世后在没有配偶、子女、父母的情况下,其可以享有继承权。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 继承人继承一般是需要相关证明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办理房产继承中,需要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遗产按照第一顺序的配偶、子女、父母,优先于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顺序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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