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股东是否需要加盖公章,个人股权代持协议一方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02 10: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法律规定是:
    1、除未经变更登记外,一般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
    2、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对且仅对双方发生法律效力;
    3、其他法律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股权代持协议不是必须公证,法律无强制规定。股权代持协议一般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就有效;但有难以确立股东身份的风险,当事人可以自主选择。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 依法签订的公司股权代持协议的效力包括:
    1、投资权益的归属一般归隐名股东,但未经变更登记,隐名股东不享有股东权利;
    2、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订立的代持协议,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即可对合同双方产生拘束力等其他效力。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第二十四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出资人订立合同,约定由实际出资人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以名义出资人为名义股东,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对该合同效力发生争议的,如无法律规定的无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有效。
    前款规定的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实际出资人以其实际履行了出资义务为由向名义股东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名义股东以公司股东名册记载、公司登记机关登记为由否认实际出资人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临沂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股东是否需要加盖公章,个人股权代持协议一方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