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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的法定程序是什么

企业法律顾问 2023-07-02 11: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破产的法定程序是债权人、债务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提供相应的证据申请破产,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宣告破产。之后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申请破产的程序具体如下:
    1、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主体为债务人或债权人;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申请破产的程序具体如下:
    1、提出破产申请。申请主体为债务人或债权人;
    2、由法院决定是否受理;
    3、法院决定受理的,及时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4、制定和执行破产财产的分配方案;
    5、破产程序终结,申请注销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第一百一十六条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由管理人执行。管理人按照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实施多次分配的,应当公告本次分配的财产额和债权额。管理人实施最后分配的,应当在公告中指明,并载明本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第一百二十一条管理人应当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十日内,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 公司破产清算程序是:
    1、成立清算组;
    2、进行债权、债务、财产清算,并制定清算方案;
    3、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清算方案;
    4、执行清算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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