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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征地补偿方案,经村民委员会签字批准,需要多少人签字才能有效

土地纠纷 2023-07-02 11: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地不需要村民签字,但征地补偿的分配方案要经本集体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审批后才有效。
    征收是改变土地所有权,而征用是改变土地的使用权。
    乡村土地征收是不需要证得村民认可的。土地征收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强制改变土地的所有权性质,而征收归国家所有。但国家在征收乡村土地时应当遵循法定的流程。也就是四公告一方案。
    如果无四公告一方案,那么土地征收是违法征收,村民能够向人民法院诉讼要求确认其征收土地违法,予以撤销。
    征收土地必须具备的条件:第一,征地是一种政府行为,只有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有权批准,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包括市、县人民政府都没有征地权;第二,必须依法取得批准;第三,必须依法对被征地单位进行补偿;第四,征地行为必须向社会公开(涉密的除外),接受社会的监督。
    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 农村征地补偿的分配原则如下: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而不是某个人或某些少数人的意志,且该意志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2、平等原则。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
    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同时要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做到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公平合理地分配征地款。
    在进行征地补偿款分配中,要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正确地处理利益关系。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出现剥夺少数成员或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的收益权,主要受经济利益驱动的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
    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市、县和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置补助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 农村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村民自治必须是真正的大多数村民的集体意志;
    2、平等原则,充分保障每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村民享有平等的待遇;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成员在享有分配利益的应当考虑其对集体所尽义务的大小。法律依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十四条
    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
    (一)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
    (二)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
    (三)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
    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前款规定的事项。法律对讨论决定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产和成员权益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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