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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交通事故逃逸怎么处罚

交通肇事 2023-07-02 12: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处罚是:
    1、行政处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刑事处罚:构成犯罪,依法由人民法院根据行为人的犯罪情节进行定罪量刑。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标准如下:
    1、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法律依据: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处罚标准如下:
    1、行为人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2、构成交通肇事罪且存在逃逸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禁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 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如果尚不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行为人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造成重大事故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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