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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边是公司认为我不能胜任原岗位要求转岗,我被迫同意,但到了新岗位后发现不合适,可以提出赔偿吗?

调岗降职降薪 2023-07-02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同意转入新公司就不需要补偿。如不同意的话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 法律分析:如果员工同意转入新公司就不需要补偿。如不同意的话双方协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要求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 调岗后不能胜任新岗位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才能依法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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