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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丢了一年后才发现,钱被多次取走,应该怎么办?

信用卡纠纷 2023-07-02 17:2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银行卡丢了应当由本人去补办。用户银行卡丢失首先拨打银行服务电话进行口头挂失,然后再持身份证到银行营业厅办理正式挂失。用户银行卡丢失的,应当立即办理挂失手续,以防被不法分子盗刷卡内余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对于是否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应当综合持卡人信用记录、还款能力和意愿、申领和透支信用卡的状况、透支资金的用途、透支后的表现、未按规定还款的原因等情节作出判断。
    不得单纯依据持卡人未按规定还款的事实认定非法占有目的。
  •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认定为‘恶意透支’;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等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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