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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交了律师费,原因之前已经说清楚了,结果,法院说,证据不足,不能办,这样的话,律师费可以退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7-02 20:3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一般情况下,律师费是退不了的,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律师没有履行相关法定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
    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 一般情况下,律师费是退不了的,除非你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律师没有履行相关法定职责,严重不负责任。委托律师办理相关业务前,双方应该是签了委托代理合同,因此,交的律师费是否可以退的问题,要看双方的约定。
  • 一般情况下,律师费是退不了的,除非有充分证据证明该律师没有履行相关法定职责,严重不负责任。除非案件败诉是由于代理律师的失误,那么视情节严重程度退费或者承担赔偿责任。
    另外就是,案件一开始,律师就跟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好,如果案件后续撤诉律师代理费退一点,那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五十二条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
    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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