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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的账户里没有钱,法院通知冻结了4万元

其他 2023-07-03 10: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院冻结银行账户以后,正常情况下,根据案件执行情况,一般是在一个月到六月之间把钱划走。查封、扣押、冻结已登记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应当通知有关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未办理登记手续的,不得对抗其他已经办理了登记手续的查封、扣押、冻结行为。被冻结的帐户,在法定的时间内,经法院通知,被执行人拒不主动执行的,法院可以将冻结的账户上的钱划走,然后转给申请执行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 如果在没有接到任何通知的时候,发现法院已经冻结你的银行账户,账户无法正常使用,此时你需要先到该银行的营业网点查询关于冻结的基本信息,例如先弄清楚是哪个法院冻结的,案号是什么,有没有法官的联系方式,冻结期限等。
    司法实践当中,如果在诉讼阶段,原告可以通过财产保全程序申请法院冻结被告银行账户,如果在执行阶段,法院也可以依职权或者依申请执行人的申请冻结被执行人银行账户。
    扩展资料
    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法律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处置工作的意见》,要求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与适应司法办案需要相统一的原则,健全处置涉案财物的程序、制度和机制。
    涉案财物处置涉及不同的诉讼领域、不同的执法司法环节,情况较为复杂,政策性、操作性要求都很高。因此,《意见》区分情况,重在明确政策或政策取向,为中央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办法提供依据。
    目前,涉案财物处置工作随意性大,保管不规范、移送不顺畅、信息不透明、处置不及时、救济不到位等问题突出,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针对这些问题,《意见》规定,严禁在立案之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
    不得查封、扣押、冻结与案件无关的财物。
    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应当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所扶养的亲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和物品,减少对涉案单位正常办公、生产、经营等活动的影响。
    经查明确实与案件无关的,应当在3日内予以解除、退还。
    参考资料来源:
    人民网-《意见》明确:严禁在立案前查封扣押冻结财物

  • 冻结所有账户。被法院冻结的银行账户可以向里存钱,但是被法院冻结的金额不能使用、消费取现、转账等。超过冻结部分的金额可以使用、取现、消费、转账。银行帐户被法院冻结,是止付,只进不出,所以钱还是可以进来的,但无法取款和转出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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