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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血缘关系的继子能分配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吗?

遗产继承 2023-07-03 13: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不能继承,但可以参照《民法典》分割遗产的原则加以分割,《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所以,如果继子女与继父母间有抚养关系,继子女可以分割继父母的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 在分配死亡赔偿金时:权利主体一般为:受害人近亲属仅限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赡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不限于第一顺序;特殊情况下,除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外,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给予其适当的遗产规定原则,酌情考虑。
    死亡赔偿金是受害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和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员依法获得的赔偿。
    赔偿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等人,而不是死者本人遗留的,不能纳入遗产范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民法典》规定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并不用按照继承的相关规定,因为死亡赔偿金不是遗产。配偶、儿子以及父母可以协商分配。原则上受害人近亲属及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可以分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九条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以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为由向人民法院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已经明确表示放弃该项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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