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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我丈夫的父亲买的。当时只有购房合同,没有其他证明材料。现在卖房的公司已经倒闭了。我怎样才能在哪里拿到房产证?

房屋产权 2023-07-03 17: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证需要下列材料:
    1、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
    2、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
    3、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
    4、完税凭证;
    5、身份证复印件;
    6、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
    7、已婚的需要婚姻证明复印件。
    怎样办理房产证
    1、鉴证。
    购房者在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后15天内,将合同送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备案手续;
    2、登记。购房者在使用所购商品房后3个月内,到房屋产权监理所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3、交费。
    受理登记15个工作日后,到房屋产权所交齐登记费、鉴证费等有关费用;
    4、领证。房屋所有人凭身份证、私章、收件收据和收款票据领取《房屋所有权证》。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第二十七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依法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有关国家机关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查询、复制与调查处理事项有关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 办理房产证需要带以下材料:房屋购销合同原件及补充合同原件、商品房销售统一发票原件、房屋的外业测绘调查表及分层分户平面图原件、完税凭证、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复印件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办理房产证所需要的证件主要包括:加盖公章的申请表、房屋买卖的合同、房号确认书、实测房屋面积、买卖双方签订预售合同的房价结算表、测绘表、房屋登记表、户口本两份平面图。还需要准备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契税缴纳或减税证明、购房人身份证明、房屋权属,并提交共有协议和银行提前还款证明等材料。
    根据相关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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