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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人做了半个月的洗碗工,有两次没有按时上下班,但是工作做完了,现在老板说不给工资

讨薪 2023-07-03 1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可以先通过下面的方法解决:
    1.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通常是劳动管理监察大队)。
    2.也可以直接申请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15天之内到法院起诉。

    4.根据国家规定在仲裁或诉讼的时候,你可以要求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 法律分析:老板不支付工资可以报警。但是最佳的处理办法,一把有以下的三种: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对用人单位进行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那么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的15天之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老板不支付工资可以报警。但是最佳的处理办法,一把有以下的三种:
    1、劳动者可以到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投诉;
    2、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对用人单位进行仲裁;
    3、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那么可以在拿到仲裁书后的15天之内,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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