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请问我今年4月主动离职,公司要求我自己缴纳社保费和公司缴纳的费用。这种行为合理吗?

社会保险 2023-07-03 23:1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 员工主动离职,若是因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若是因劳动者个人原因离职的,不可要求进行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员工主动离职这种情况是没有补偿金,但用人单位必须要支付当事人的工资,而且离职应该提前一个月就通知单位。
    但被迫辞职的除外,如果公司未帮员工缴纳社保的、或者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的、未提供劳动条件或者劳动保护的,员工可以据此提出被迫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被迫辞职的经济补偿金,大概是十个月的工资。
    如果双方属于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该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赔偿金的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未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支付。
    最多不超过12个月。支付工资的标准是按照劳动者过去一年的平均工资计算。
    你爸爸的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公司协商解除合同是比较好的选择。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长春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还有疑问? 立即咨询律师

25万认证律师 · 60分钟无限追问 · 平均2分钟响应

立即咨询
接入律师
获取解答
请问我今年4月主动离职,公司要求我自己缴纳社保费和公司缴纳的费用。这种行为合理吗?
立即咨询
默认头像
王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谢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张律师1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黄律师2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默认头像
陈律师6分钟前回复了咨询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