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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重度残疾人的生活津贴是否与家庭平均收入有关?

社会保险 2023-07-04 04:22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
    1、无固定性收入,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养的成年重度(1-2级)残疾人发放特殊生活补助,农业户口每人每月补助60元,非农业户口每人每月补助80元。
    2、城乡重度残疾人凭《残疾人证》,由所在区、县(市)为其代缴全部养老保险费(每年100元)。
    3、重度残疾人,每人每年缴纳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未成年人80元,其中个人缴纳16元,财政补助64元;18周岁及其以上居民30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财政补助240元。
    4、散居城市的重度残疾人,其本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上浮30%。
    5、对申请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的贫困残疾人家庭,经市残联纳入家庭无障碍设施改造项目计划批准后,按每户不超过4000元的标准补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一条 基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以及政府补贴等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职工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个人账户。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分别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 一、生活补贴发放标准是什么
    1、生活补贴发放标准如下:
    (1)生活补贴标准,按职工家庭实有人口计算发给;
    (2)双职工或多职工的家庭,只享受一份生活补贴,由一方的单位发给,其他职工可列为家庭人口计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社会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国家多渠道筹集社会保险资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社会保险事业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国家通过税收优惠政策支持社会保险事业。
    二、不发放生活补贴的人员有哪些
    1、职工家庭成员中有十三级以上干部或相当于十三级以上的干部;
    2、十四级以下的干部及职工,其家庭成员固定工资收入每人每月平均在20元以上的;
    3、粮、煤提价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
    4、由生产队供应粮食的亦工亦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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