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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孕妇不希望男方不给钱流产拖着我怎么办?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7-04 0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怀孕期间男方提出离婚,女方同意离婚,夫妻双方协议达成离婚的一致意见的,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女方不同意离婚,在女方怀孕期间,男方不能起诉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 法律分析:那只有先收集证据,证明你是怀了对方的孩子,争取在孩子出生以后对方能给到你抚养费以及你的医疗费等相关费用,可以委托律师协助你诉讼争取你的合法权益,如果对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可以起诉要求对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 法律分析:怀孕了男方没有权利不要孩子。如果女方怀孕的,男方在法律上是没有权利要求女方流产的,也就是不能侵犯女方的人身权利。如果女方分娩的,男方由抚养孩子的法定义务的,男方不履行抚养义务的,女方可以起诉男方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至18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婚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重新进行结婚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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