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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长时间开始计算机动车驾驶证的扣留日期?

行政处罚 2023-07-04 11: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驾驶证扣分周期为12个月,是以取得驾驶证的日期开始计算的。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第六十六条
    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与记分同时执行。
    机动车驾驶人一次有两个以上违法行为记分的,应当分别计算,累加分值。
  • 驾驶证扣分一个周期是12个月。根据法律的明确规定,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是12个月。记分周期开始是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满分12分。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与记分并处,记分分别有12分、6分、3分、2分、1分。
    汽车的违章扣分处理流程是什么
    1、准备本人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来到当地交警大队;
    2、本人拿着资料来到交警大队违章处理窗口进行业务处理;
    3、要求工作人员查询本人驾照分数和车辆违章明细情况;
    4、要求工作人员处理好违章后,打印出关于车辆的所有交通违章缴款单,一式三份,本人签字确认,并在签字栏下方写上“无异议”,本人拿两份,一份存根一份银行缴款;
    5、拿着交通违章缴款单按照单上金额去指定银行进行罚款认缴。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制度,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按规定参加学习、考试。
    第七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按照本规定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换领机动车驾驶证时,应当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但在一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分记录的,免予本记分周期审验。
    持有第三款规定以外准驾车型驾驶证的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承担同等以上责任未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年龄在7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发生责任交通事故造成人员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在本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在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核发地以外的地方参加审验、提交身体条件证明。
  • 驾照扣分处理时间限制的计算方式为:一个记分周期,一个记分周期是从初次领证日期算起,每隔12个月为一个记分周期。满分为12分。比如领取的驾驶证是在2014年12月11日,那么到2015年12月12月10日24小时止为驾驶证的一个记分周期。
    法律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累积记分周期(即记分周期)为12个月,满分为12分,从机动车驾驶证初次领取之日起计算。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记分的分值为:12分、6分、3分、2分、1分五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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