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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看守所四个月没有判刑是怎么回事?

其他 2023-07-04 12:3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委托辩护人介入了么
  • 法律分析:进看守所不一定就是刑事拘留,也有可能是被逮捕或执行剩余刑期等情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十五条 人民法院对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应当将执行通知书、判决书送达羁押该罪犯的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自收到执行通知书、判决书之日起一个月内将该罪犯送交监狱执行刑罚。
    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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