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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期限还有一个多月。我提前告诉房东,房东因为忙而不理我。我没有接微信电话,提前退租。我违约了。我应该按照合同支付一个月的租金。剩下的一个月的租金只是作为违约金,但是押金退不了,房东也联系不上

房屋租赁 2023-07-04 12:4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约定是怎样的?你不继续租房的原因是什么
  • 租金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这种情况属于违约,具体可以协商。
    1、租房押金一般用于承租人的违约行为的制约,如承租人违反合同约定退租、损坏物品中、没有交纳水电费等等。
    2、如果没有上述行为,那么可以要求在租期到或者解除租赁合同时退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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