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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打学生违法吗?女儿让老师打的腿上全是淤青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4 18:3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老师打学生是违法行为,但不是犯罪行为。
    老师打学生,对学生的伤害经鉴定达到轻微伤(不含)以上,才可定为故意伤害罪。
    可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县级教育局或省教育厅)反映,也可直接联系校教管处主任,请之出面制止或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八条 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 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 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 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 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 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 对老师这种行为,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也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我国法律对老师打学生的行为所持的态度是:老师打学生,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允许的。
    老师把学生打出淤青是一般属于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暴打学生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如果老师打学生打出淤青,那么属于故意打人行为,可以进行治安管理处罚的。具体而言,如果后果严重,那么就属于犯罪,可以进行拘留和罚款,也可以向校领导或者向学校上级机关反映,还可以要求对其给予行政处分。
    根据规定,学校和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它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对体罚学生情节严重的,应视其情况给予处罚。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 老师把学生打出淤青是一般属于轻微伤,不构成犯罪,但暴打学生是违法的。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 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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