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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写着夫妻双方的名字,一方能卖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4 18: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房产证上就夫妻一方名字是能卖房的。此时的买受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应当认定为善意第三人。因为即使该房屋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而双方只登记一方姓名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对共同财产的约定行为,该约定对且仅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条
    夫妻一方因家庭日常生活需要而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夫妻双方发生效力,但是夫妻一方与相对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夫妻之间对一方可以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范围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 法律并没有规定买卖一定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如果是全款购买的,房产证可以写双方的名字,如果贷款购买的,一般只能写贷款方的名字,但并不影响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认定。正常情况下,产权证只要一个人就好了。此处要写夫妻双方的名字要看是否为婚前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名字的,如果房子是婚前财产,属于个人所有的,那么就可以由一方处置,也就是可以买卖。若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则需要双方同意才可以进行买卖。所以要分情况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一条
    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更性质或者用途的,应当经占份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是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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