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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小心损坏了公司的物品,领班有连带责任吗?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04 22:0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损坏他人财产的,要照价赔偿,物品损坏赔偿法律可参照《侵权责任法》。
  • 你好,要看怎么坏的。还要看内部规定
  • 工作人员因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这种侵权责任在侵权责任法上称为用人单位责任,用人单位责任具有以下特征:
    1、责任主体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包括除个人之外的一切组织,包括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因此,除了我们很熟悉的公司外;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社会团体等都是用人单位所涵射的对象。
    2、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只要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了他人损害,不论工作人员是否有过错,用人单位都应承担侵权责任。
    3、用人单位责任属于替代责任。实施侵权行为的是工作人员,承担侵权责任的却是用人单位,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相分离。
    需要强调的是,必须是因工作人员执行工作任务的行为即职务行为造成他人损害,如果是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不符合用人单位责任构成要件,则应由工作人员自己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
    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劳务派遣期间,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劳务派遣单位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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