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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户口到天津上初二需要什么手续,需要什么材料

其他 2023-07-05 0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市、县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相片的《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审批表》,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法律依据:《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 第七条:大陆居民申请前往台湾,须履行下列手续:
    (一)交验身份、户口证明;
    (二)填写前往台湾申请表;
    (三)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所在单位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非在职、在学人员须提交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台湾的意见;
    (四)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应的证明。
  • 法律分析:
    一、所需材料,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居民身份证,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二、申请表领取方式:申请人可直接到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接待大厅领取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也可登录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政府网站自行下载打印。
    三、办理时限,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往来台湾通行证在10个工作日内签发;赴港澳地区或者台湾地区签注在7个工作日内签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和出入境通行证签发管理办法》第四条 公民申请普通护照,应当由本人向其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下列真实有效的材料:
    (一)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以及填写完整的《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在居民身份证领取、换领、补领期间,可以提交临时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三)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并提交其监护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见、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护照及复印件;
    (四)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本人所属工作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后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证明;
    (五)省级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经公安部出入境管理机构批准,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现役军人申请普通护照,按照管理权限履行报批手续后,由本人向所属部队驻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
  • 法律分析:
    一、办理条件:
    1.父母一方办理暂住证满一年以上
    2.父母一方有跟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有缴纳社医保
    3.办理时间是在每年的三月份至五月份
    二、所要带上的资料:
    1.暂住证、社保卡原件
    2.暂住证、社保卡复印件(暂住证、社保卡必须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3.劳动合同的原件与复印件(劳动合同双面都要复印,最好是用A3纸复印)
    4.《城乡居民及未成年人医疗保险参保申请表》2份,可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也可在地税局柜台上直接领取。(最好是事先在地税网上直接打印,然后填写表格内容,这样做是为了节省时间)
    5.户口簿原件与宝宝户口名字那一页的复印件
    6.父母一方的身份证原件与银行卡原件(往银行柜台办理费用代扣需要的资料)
    7.带上以上资料往暂住证上面的地址所属的区域地税局或居委会办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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