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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中转给对方的钱,需要对方还吗?

婚姻债务 2023-07-05 11: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婚前的转账离婚时不一定需要退还。男女双方如果是为日常交往所消费的费用,如520微信红包转账,这种情况是不能让受赠人退还的。但是在恋爱期间以结婚为目的向对方赠与贵重物品,比如买车子、房子的钱以及其他大额转账,实践中可将这种转账认为是彩礼,双方如果结婚但没有生活在一起,离婚后男方就能让女方退还。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 1、如果婚内夫妻转账的行为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则离婚时,不需要偿还该笔款项;
    2、如果婚内夫妻转账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借款,则离婚时,需要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除了夫妻之间事先有协议,双方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并在女方所花的钱不是用于家庭共同开销的情况下,才有可能需要还。如果不是,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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