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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律师,我这边是交通事故,对方全责,需要请看合适的话帮忙谈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7-05 11: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发生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具体赔偿项目如下,交通事故负全责主要包括以下赔偿项目: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营养费;
    (7)赔偿金,其一,残疾赔偿金,其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8)器具费;
    (9)丧葬费;
    (10)生活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项目:
    (1)直接财产损失
    (2)间接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赔偿方法如下:
    1、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2、对于交强险之外,应当由对方赔偿,对方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
    3、按照法律程序理赔,需要提供医疗病历本、医疗费发票、收入证明及误工损失证明。车辆损失应当提供购车发票,折旧赔偿。
    交通事故人员受伤赔偿内容都有哪些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
    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轻伤,对方赔偿的方式:
    1、在交强险范围内由保险公司赔偿;
    2、对于交强险之外,应当由对方赔偿,对方赔偿后依法可以找保险公司进行商业险理赔;
    3、按照法律程序理赔,需要提供医疗病历本、医疗费发票、收入证明及误工损失证明。车辆损失应当提供购车发票,折旧赔偿。
    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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