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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问一下,如果在农村老家危房改造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拆迁补偿 2023-07-05 14:3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农村旧房改建需要的手续和流程如下:
    1、个人申请
    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农户由户主自愿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其他贫困户,由村民委员会提供家庭收入的证明;
    住房危险程度(提供整栋照片和危险局部照片。照片要有固定参照物,并有户主在危房前的正面照);改造资金筹集情况和改造意愿的说明,并须有户主签字。符合条件的农村危房户自己申请确有困难的,村委会应协助申请。
    2、村级评议
    村委会收到农户危房改造申请后,应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评议。初定危房改造对象,要在村务公开栏公示(不少于5天)。
    对符合改造条件且公示无异议的,填写法律依据:《XX县农村危房改造申请书》,属于新建房屋的,还要同时签订建新折旧协议,一并上报镇政府。对经评议或公示存在异议、经复核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上报,并及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3、镇级审核
    镇政府对村委会上报的申报材料,要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及时对申请人的住房和家庭经济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符合条件的,报县政府审批;不符合条件的,退回材料,并说明原因。审查结果要在镇政府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明显遗漏农村贫困危房户的,责成村委会重新申报。
    4、县级批准
    县级政府对镇政府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实地复核。对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予以批准,并根据专业人员对住房危险程度做出的鉴定意见,核定改造资助方式及标准,核定结果向社会公开。对不符合补助对象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原因。审批结果要在村委会和村小组进行张榜公布。
    5、市级备案
    将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名单等信息报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6、组织实施
    根据省下达的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和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组织实施。危房改造户具备下列条件的,可开工建设:
    1)需要占用耕地的,由主管部门依照国家规定批准用地;使用原有宅基地、村庄空闲地的,由镇政府批准建设;
    2)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含简易图)或已选定参考样图;
    3)已选定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
    4.已筹集足够的建设资金。施工队伍或建筑工匠要按照施工图纸、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不得使用不符合工程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和构件,不得偷工减料,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7、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危房改造竣工后,由县级建设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对翻建新建、修缮加固的住房进行全面检查验收。省、市建设部门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合格的,准予交付使用;不合格的,责令有关单位改正,并追究相应责任。
    8、补助方式
    经验收合格的危房改造户,镇上将完善危房改造户的的档案资料,按照县级标准,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到危房改造户所留卡号中。
    改造注意事项:
    结构
    在进行墙体改造的时候,需要改动承重抗震的构件,如果要扩大室内空间将承重墙拆除的话,那么将会使墙体的承重和抗震能力减低,会产生安全问题。
    墙体
    承重墙是不能乱拆的,非承重墙是次要的承重构件,但是也是承重墙及其重要的支撑。
    水电
    水电是关乎整个家居的安全,在水电方面一定要非常谨慎,在改造过程中,还要注意避免破坏邻居家的水电。
    门窗
    门窗建议全换新的。
    家具
    旧房改造并不代表屋内的所有家具都要换新,对于一些稍微陈旧,外观质量还是完好的家具,可以进行油漆翻新。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农村危房改造

  • 1、房屋证件齐全的农村危房改建:
    (1)向村委会提出危房改建申请,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
    (2)带着农村房屋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房屋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房屋证件不全,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四邻清楚的农村危房改建:
    对老旧危房进行拍照,并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带着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房屋证件不全,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的农村危房改建:
    需要土地部门对其土地证认定后,在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在规划局报建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以进行危房改建办理,注意需要提供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 法律分析:
    1、房屋证件齐全的农村危房改建:
    (1)向村委会提出危房改建申请,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
    (2)带着农村房屋的土地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人身份证、房屋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2、房屋证件不全,没有房产证,但土地证上四邻清楚的农村危房改建:
    对老旧危房进行拍照,并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带着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3、房屋证件不全,且土地证四邻不清的(四邻均为本主外墙根)的农村危房改建:
    需要土地部门对其土地证认定后,在填写危房改建申请书,持土地证、身份证、老房照片,到行政审批大厅规划局窗口报建。
    在规划局报建后,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可以进行危房改建办理,注意需要提供现状图、布置图、施工图纸、立面效果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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