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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将户口迁回娘家地址,需要哪些手续?

其他 2023-07-05 14:4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户口迁回娘家的办法:
    1、妇女持有计划生育证明、婚姻证明、户口本、身份证;户口本、身份证本、身份证及关系证明;
    2、申请人持上述证件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再到公安局办理准迁证;
    3、取得准迁证后,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迁出户籍;
    4、持户籍迁入手续到迁入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户口迁回娘家需要准备下列材料:村委或街道办证明、接收户口的户主的户口本和身份证、迁户户籍证明、迁户人户口本和身份证、到迁入地派出所开具准迁证;然后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迁出证明;最后带户口迁移证去即将落户的地方派出所户籍处落户。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法律分析: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结婚证等)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当事人想迁移户籍,需要本人或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到落户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落户手续,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落户迁入的准迁证。
    当事人或者户主凭准迁证和以上证件材料,回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
    取得当事人户籍资料之后,当事人或户主再回到落户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申请办理落户手续。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衍生问题:
    衍生问题:
    户口所在地是什么?
    户口所在地,就是指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是指我国居民户口薄登记所在地,一般是指出生时其父母户口登记地方,通常是家庭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
    即俗称的籍贯;但由于就业,搬迁,升学等事宜居民不在原出生地生活居住时会形成居住地址,如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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