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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转学回当地学习,校长不同意,该怎么办

其他 2023-07-05 15: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可以转回去,不要在意旁人的目光。 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商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后办理转学手续。
    必须转户口的由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二十九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三)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五)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
    (六)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七)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八)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国家保护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十条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
    (五)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
    (六)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十三条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第三十七条 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
    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法律分析:首先和学校进行沟通,说明转学的情况,-般都是可以转的,但是要有合理的理由,如果是在不行的话,可以向教育部门投诉反映情况,教育部门会给出我们一一个合理的答复的。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 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实际统筹制定。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信息更新,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 由原校与转入学校洽商办理。转入学校应该审查转学学生的政治、健康和学业成绩(或举行转学考试),经审查合于在本校学习的,即应尽可能接受,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学校不同意接受的学生,仍应留原校继续学习。
    第一学年末学完的和临毕业学年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法律依据:《教育部关于处理高等学校学生转专业、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问题的规定》
    二、学生转学的问题,由原校与转入学校洽商办理。
    转入学校应该审查转学学生的政治、健康和学业成绩(或举行转学考试),经审查合于在本校学习的,即应尽可能接受,办理转入手续;转入学校不同意接受的学生,仍应留原校继续学习。
    学生转学工作,由高等学校于学年结束时办理。
    三、第一学年末学完的和临毕业学年的学生,不得申请转学。
    四、归国华侨学生,要求转入高等学校的,经侨务机关与有关的学校联系,也可参照本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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