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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50岁以上的女性工伤鉴定10级还工厂有没有赔偿?

工伤索赔 2023-07-05 18: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规定了我国工伤十级的鉴定标准。目前按照规定,鉴定主体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其工作主要包括对工伤劳动者的生活自理、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开展等级鉴定,具有一定技术性。
    同时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劳动者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由工伤保险基金一次性支付7个月的个人工资作为一次性工伤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两项的标准由各省份具体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附录 十级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护理依赖。
  • 工伤鉴定具体是指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后,由单位或职工一方依法申请认定,而由有关部门依法作出决定的过程。而工伤赔偿的具体标准要按等级来赔偿,例如八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法律分析:对于劳动者来讲,要是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了工伤,需要先对伤残级别做出鉴定,然后对应的进行赔偿。工伤十级享有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解除或终止合同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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