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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房子还在还贷。我可以处理财产分析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6 17:2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离婚后还可以分割共同财产。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以下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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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离婚后一般不能分割财产,如果离婚登记还没有完成,可以分割。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离婚后发现有应当在离婚时分割而未分割的财产的,可以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
    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 法律分析:离婚后房子归一方,贷款没有还完的,一般由取得房子的一方继续还贷。房屋物权以登记发生效力,若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在分割该房产,一般对半分割。具体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双方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
    2、申请竞价取得;
    3、拍卖房屋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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