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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上下班漏打卡,公司按制度一次10元扣除合理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6 1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漏打卡而扣工资,如果单位公示的规章制度中有相关规定,且扣除的数额合理的,是合法。对于违纪行为,单位有权作出处理;若严重违纪的,单位还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公司做出规定,上下班必须要打卡,如未按时打卡,每次扣罚金20-100元,一定有制度约束才行,上下班打卡必须按公司规定执行。忘记打卡等同没打卡,可以书面解释并由上级领导签字处理,如不能解释则按没打卡处理。
    每个月给规定数量的赦免权,超过直接按迟到或者旷工计,每月忘记打卡不能超过三次,多出部分扣除当天的工资。当天忘记打卡,当天写明原因交给会计,如当天不能说明情况的,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并找出相关证明人签字,因为工作中确实有粗心的员工忘记打卡,只要能说明情况,并有证明人就算正常打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 法律分析:公司做出规定,上下班必须要打卡,如未按时打卡,每次扣罚金20-100元,一定有制度约束才行,上下班打卡必须按公司规定执行。忘记打卡等同没打卡,可以书面解释并由上级领导签字处理,如不能解释则按没打卡处理。
    每个月给规定数量的赦免权,超过直接按迟到或者旷工计,每月忘记打卡不能超过三次,多出部分扣除当天的工资。当天忘记打卡,当天写明原因交给会计,如当天不能说明情况的,最迟不能超过24小时,并找出相关证明人签字,因为工作中确实有粗心的员工忘记打卡,只要能说明情况,并有证明人就算正常打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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