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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县高中读书到期末,学校统一收取补课费1180元,因为周六上课是学校老师补课费。不知道是否合法。

其他 2023-07-06 19:16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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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法律分析:学校收取补课费是不合法的,国家明确规定不允许有偿补课,具体规定如下: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
    1、严禁中小学校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严禁中小学校与校外培训机构联合进行有偿补课、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校收教辅费用的前提是一定要获得教育部门的认可,而且也是属于按标准统一的收取费用,这样的做法才不会承担法律的责任,只要没有批准个人或者是单位私自的进行,那么是会为此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对于学校的收费情形都是需要有法律依据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 学校假期补课违反规定可向上级教育部门投诉解决。 教育部《关于贯彻〈义务教育法〉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学校和教师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学生上课和集体补课,不得要求和统一组织学生参加各种学科辅导班和学科竞赛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一条 为了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族的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级各类教育,适用本法。
    第三条 国家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
    第四条 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社会应当关心和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全社会应当尊重教师。
    第五条 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教育应当坚持立德树人,对受教育者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增强受教育者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国家在受教育者中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教育,进行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
    第七条 教育应当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吸收人类文明发展的一切优秀成果。
    第八条 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第十条 国家根据各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各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国家扶持边远贫困地区发展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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