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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迁移户口,户主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其他 2023-07-07 05:0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户口办理问题较为复杂,建议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 户主不可以强制迁出户口本上的人,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对于户口迁出问题,户主是没有办法强行让户口本上的人迁出的,而且迁出户口还必须得有具体地点进行户口接收、落户。
    户口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案件范围,可以直接找公安机关户籍科室处理具体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迁户口本人不去可以办理。户口迁移中主要是三个环节,其中前两个环节即办理准迁和迁移证手续时可以不需要本人前往别人代办,但最终一个环节即持迁移证入户环节最好本人前往办理。具体流程及注意事项如下:

    一、办理准予迁入手续;

    二、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三、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最好本人前往,因为入户时打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需要你对其中的项目内容进行确认签字,现场采集本人人像照片录入系统,别人代替不了。此环节需携带准予迁入证明(迁入地留存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拟入户居民户口簿(新立户的不需要)。
    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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