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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给自己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7 05:3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2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故不论该房产是登记在一方名下还是在双方名下,其都属于小杜和小刘的夫妻共同财产。
  • 父亲给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应当分情况处理。父亲在办理结婚登记前给的房子,应当属于当事人的婚前财产,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只能算作当事人的个人财产;父亲在结婚后给的房子,并且没有明确表示只归当事人所有的,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父亲给房子时,明确表示只归当事人所有的,这个房子只赠与当事人,应当属于当事人的个人财产,不能算作为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父母给买的房是不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看具体情况而定,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如果房子是在婚前购买,房产证也登记在个人的名下,那么视为其父母对一方的赠与行为。
    如果是婚后购买并且在夫妻名下就是共同财产。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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