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网络诈骗被骗了5.5万元,报案之后警察不查案怎么办?

刑事辩护 2019-03-08 14:2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网络购物被骗,若钱数少,报警也不会立案,即使立案基本也不会去破案,除非报警的人达到一定数量,警方实现并案,但是派出所一级的报案,个人感觉这种小诈骗案很难破案,但是还是建议你一定要去尝试报案,这样的话毕竟有机会并案,你要想出口气,就把骗子的信息公布下,虽然是假的,但是至少这套信息不能拿来骗人了.最后一句很重要,不要相信所谓能帮你拿回钱的人,只会让你再被骗一次。
  • 被网络诈骗五万多元,数额巨大,公安局应当立案侦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根据法律规定,财物被骗受害人要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受理后,对于确有犯罪事实且符合立案条件,予以立案,并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有关证据材料。破案后,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法律依据:
    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对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并在三日以内送达控告人。第一百八十七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及时进行侦查,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二、《刑法》第六十四条 【犯罪物品的处理】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 首先,如果你发现自己被诈骗了,那么第一时间你应该去公安局报案,提供被骗过程,这时候可以要求警察陪同你去银行办理冻结被害人银行卡的手续,以防诈骗犯对你的银行进行转账操作。如果你是因为被骗转账,那么你可以向警方提供诈骗犯的银行卡号,通过卡号可以查询到该卡的开户点并且可以查询到资金流向,警方也可以通过银行卡号获取到诈骗犯的个人信息。
    如果你的银行卡号密码被诈骗犯获取了,那么你可以立刻登录银行官网,输入3次错误的密码,然后再去ATM机进行相同的操作,这样你的银行账号就会被冻结,诈骗犯也就没办法对你的银行卡进行操作了。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海南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