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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男人没有支付抚养费,我想改变孩子的名字

其他 2023-07-07 09: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不给抚养费和是否可以给孩子改姓没有必然的联系。男方必须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这是男方的法律义务。
    2、离婚后孩子改姓是可以的,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经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 孩子的抚养权和孩子姓什么没有关系,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人格权,抚养权是父母对子女的法定义务,但是夫妻双方离婚后,一方取得抚养权后可以经双方同意后,改为取得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的姓氏,如果没有经过另一方同意的,另一方有权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更改孩子的姓氏,但是不管的孩子的姓氏是否更改,未取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仍然要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九百九十条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前款规定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夫妻离婚后不可以以子女改变姓名为由拒付抚养费。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所以支付抚养费是不直接抚养方的法定义务,其无正当理由不得对支付子女抚养费表示拒绝,也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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