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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把自己的私人物品弄丢了怎么办

财产损害赔偿 2023-07-07 16:4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公司物品丢失应当由负有保管义务的一方承担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发布公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
    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公司物品丢失若是个人的财产,则由个人承担。若是公司的财产,则由负有保管责任的一方承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若是拒不返还的,可能会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
    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第三百一十五条
    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

    第三百一十六条
    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 公章遗失了需到派出所报案,持报案回执单在报纸上公告,重新申请办理新的公章。公司法定代表人应当持营业执照、报案证明等材料到公安局指定的合法刻章资质机构去刻制新的公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方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设立公司,未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二十五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凭公司登记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刻制印章,开立银行账户,申请纳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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