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孩子在学校和另一个孩子相撞,导致对方腿骨折,这是我们的全部责任吗?学校应该承担责任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7 16:5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由于学校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受伤的,则学校能够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学校也需要承担责任。如果是由于学校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学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
    如果是因为校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学校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因为孩子自身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伤害,学校会承担管理不当的责任。
  • 小孩子在学校无意间与人相撞受伤,如果学校尽到了管理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如果学校没有尽到管理职责致使孩子受伤的,则学校要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凉山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