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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孕被公司逼走,不让我上班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7-07 19:1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劳动者因怀孕被公司逼迫离职,可以通过协商、申请调解、仲裁等方式要求公司继续与其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合同履行不能或者劳动者不愿意履行的,则可以依法要求公司向其支付赔偿金。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七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
  • 怀孕被离职维权的方式:可以先和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申请仲裁,对仲裁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的,女职工可以依法投诉、举报、申诉,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机构申请调解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公司逼孕妇离职的,女职工可以书面提交仲裁申请书向相应的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之后,由仲裁委员会根据情况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所以需要提交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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