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丈夫贷款的房子,房产证上只写着他一个人的名字,妻子不能帮忙还贷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7-08 03:18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夫妻贷款可以写一个人的名字。根据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法律分析:夫妻共同贷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影响合贷,但前提是自己的另一半同意,否则他或她的公积金拿不出来,因为办手续必须本人。2,房产证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完全由业主决定,也就是产权是夫妻的,自己想怎么写都可以,写一个二个,写谁都可以。
    跟合贷无关。3,如果要写共有,就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辅的一方拿共有证,主的一方拿产权证,从房产证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产权办理必须双方共同参与,签署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也会多一些。
    共有产权要变更、分割等等变化必须双方都共同参与、同意。最后,除非有协定或婚前财产公证,否则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只有要夫妻财产清算的时候才体现,正常如果产权证只有一个人的名字的时候,做一些买卖、变更是可以。
    如果是共有就不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 1.夫妻共同贷款,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会影响合贷,但前提是你的另一半同意,否则他或她的公积金你拿不出来,因为办手续必须本人。
    2,房产证要写几个人的名字完全由业主决定,也就是产权是你们夫妻的,你想怎么写都可以,写一个二个,写谁都可以。跟合贷无关。
    3,如果你要写共有,就以一个为主,另一个为辅,辅的一方拿共有证,主的一方拿产权证,从房产证上可以看出共有。共有产权办理必须双方共同参与,签署办理相关手续,费用也会多一些。共有产权要变更、分割等等变化必须双方都共同参与、同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扬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