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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租了一个房子。半年一付。现在一年多了我不想住了。还剩下三个月租金还能退吗?前六个月有合同。后面的没有

房屋租赁 2023-07-08 08:5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交了一年房租能退:租客在跟房东签订完房屋租赁协议并交了一年的房租虽然可以退,但是已经构成了合同的违约,租客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后才能退房屋的租金。
    法律依据:
    2021年1月1日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押一付三住了2天不想住房租可以退还部分。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相应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房租劝退额外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但租赁物危害健康以及出现其他法定情形迫使提前中止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
    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押一付三住了2天不想住房租可以退还部分。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解除租赁合同,进行退房退租;出租人拒绝协商的属于承租人单方违约,出租人有权扣留部分房租充当违约金或者房租全退额外要求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出现法定情形迫使承租人提前解除租房合同的,承租人不需要支付赔偿。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七百三十一条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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