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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公司工作实习期还没过期,在公司工作受到身体伤害,能认定为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7-08 12:1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看是什么原因导致的处罚
  • 法律分析:实习期受伤能否算工伤应区分实习人员与所在的实习单位是否有建立劳动关系。如果存在劳动关系,其身份即为劳动者,符合工伤条件应算工伤。如果不存在劳动关系一般不会认定为工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六十一条规定:“本条例所称职工,是指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各种用工形式、各种用工期限的劳动者”
  • 不能一概而论,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职工因突发疾病致残、死亡的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另一种情况是因公外出期间。
    对于第一种情况,必须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是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能认定为工伤。
    对于第二种情况,如果是由于工作原因造成突发疾病死亡或致残丧失劳动能力的,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比如,某职工因公外出出差住宾馆,晚上加班加点整理材料,发生高血压中风致全身瘫痪,可以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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