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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粉尘病长期发生在工作中,公司一直在缴纳五险,现在要求工伤赔偿。在劳动局调出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公司拒绝承认自己是公司员工,因为工资是现金支付,没有工资支付凭证。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该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3-07-08 13:4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因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 先证明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受伤职工应当对是否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负举证责任,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即是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据。 维权提示:农民工或临时雇佣工在工作中受到伤害时,用工单位往往以δ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可以通过提交以下材料证明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双方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也要为职工的工伤负责:
    1、领取工资或劳动报酬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卡等;
    2、单位同事或共同劳动人员的书面证明等; 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确认存在劳动关系。
  • 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工伤是不可避免的,因此国家制订了工伤保险政策,给予员工一定的经济补偿。工伤的情况分为许多种,其中就包括了职业病,如颈椎病、尘肺病都属于职业病,在工伤认定之后都可以获得一定的工伤赔偿。
    那尘肺病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律图小编将在下文中为您详细说明。
    一、尘肺病工伤认定后如何赔偿?
    尘肺病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与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分别支付。
    法律依据:《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尘肺判断标准:
    根据X射线胸片的检查结果判断,一般分为三期。
    (一)一期尘肺是指有总体密集度1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至少达到2个肺区。
    (二)二期尘肺是指有总体密集度2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或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达到4个肺区。
    (三)三期尘肺是指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1、有大阴影出现,其长径不小于20毫米,短径不小于10毫米;
    2、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并有小阴影聚集;
    3、有总体密集度3级的小阴影,分布范围超过4个肺区并有大阴影。
    工伤赔偿的项目包括了治疗费、康复费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等。尘肺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职工长期处于有害粉尘的环境下工作导致的,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后员工选择辞职的,单位应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费用给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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