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律师您好,法院开具的离婚判决书,到民政局再婚,让开生效证明,怎么办?

起诉离婚 2023-07-09 02:49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离婚生效证明怎么开
    1、离婚生效证明在过了上诉期之后到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开,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是有效的离婚证明,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持判决书以及身份证向人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生效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离婚证明材料都有哪些
    离婚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离婚生效证明在过了上诉期之后到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开,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是有效的离婚证明,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持判决书以及身份证向人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生效证明。
    一、离婚生效证明怎么开
    1、离婚生效证明在过了上诉期之后到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开,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判决书就是有效的离婚证明,当事人在判决书生效后持判决书以及身份证向人民法院申请开具离婚生效证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判决书应当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判决书内容包括:
    (一)案由、诉讼请求、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二)判决认定的事实和理由、适用的法律和理由;
    (三)判决结果和诉讼费用的负担;
    (四)上诉期间和上诉的法院。
    判决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二、离婚证明材料都有哪些
    离婚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
    居民身份证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 法院生效后的离婚判决书,和民政局出具的离婚证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生效离婚判决的,不需要以离婚证代替生效的离婚判决,二者的法律效力相同。如果想要再婚,可以持离婚判决书和身份证到当地婚姻登记处办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遵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