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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再幼儿园被别的小朋友欺负,有外伤,我该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7-09 05:31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要求对方家长及学校赔偿
  • 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 小孩在幼儿园,受到幼儿园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小孩在幼儿园受到人身损害,幼儿园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幼儿园进行赔偿;幼儿园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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