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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对方不过户,没有买卖合同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7-09 07:5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车卖了对方不过户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注销车辆,需要你持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带着车,到车辆登记号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
    汽车销户的办理流程有哪些
    1、动车所有人应当向机动车管辖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办理机动车注销手续;
    2、提交销户的资料,如《机动车注销登记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等证明;
    3、车辆管理所应当于受理后,审核通过的当日内,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记载注销登记事项,收回机动车号牌、《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登记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根据车辆用途、载客载货数量、使用年限等不同情况,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对提供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应当予以检验,任何单位不得附加其他条件。对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发给检验合格标志。
    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的地方,任何单位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要求机动车到指定的场所进行维修、保养。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对机动车检验收取费用,应当严格执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

  • 一、车买了对方不过户怎么办
    1、车买了对方不过户处理如下:
    (1)买车后对方不依约办理过户的,买方可以发出书面催告,与卖方约定过户履行期限;
    (2)买方也可以直接视作违约处理,由卖方承担违约责任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进行相应损失赔偿;
    (3)或者采取起诉手段,如法院判决后卖方仍不履行,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由法院送达协助执行通知书。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
    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的,委托人民法院可以请求受委托人民法院的上级人民法院指令受委托人民法院执行。
    二、办理过户的流程是什么
    1、当事人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婚姻证明、房屋购销合同、房屋核档证明等材料到房产局提交申请;
    2、备案网签办理核税缴税手续后出具税务收据,递交收据、填写申请书并领取受理通知单;
    3、到交易中心领取房产证、确认信息,过户完毕。
  • 车卖了对方不过户报警可以,但是这属于民事纠纷,报警的意义不大。可以先起诉对方过户,也可以解除合同,要求退款,并且追究对方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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