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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由于我单位10月份搬迁,到现在也没找到新工作地址,期间告诉我在家休息等通知,还欠我3个月工资。我跟他要工资他们告诉我说工资不给了用来缴保险的全部费用,我现在还怀孕7个月。我想仲裁他们,请问现在仲裁合适还是等我报销了生育险在仲裁合适?我想仲裁他们,请问现在仲裁合适还是等我报销了生育险在仲裁合适?

仲裁 2019-03-14 13: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拖欠工资,可以向劳动监察投诉,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有欠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是一个比较常见的现象,协商不成,可以按以下三种途径追索工资。
    一、有欠条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二、向劳动监察投诉,由劳动监察责令限期支付;限期内不支付的,责令按拖欠额度50——100%支付赔偿金。
  • 婚后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的。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离婚时,如果你们有存款,那么需要对存款进行分割。你的工资如果已经花完,并无剩余,对方无权以工资清单要求划分工资,有工资清单并不能证明一定就有工资,对方的主张不能成立。
    3,如果你有工资支出的发票,或者个人使用,或者用于家庭支出,本来就只有四五千元,数额不大,如果有发票则尽量收集。但是一般情况下这个数额较小,没有争议的必要。
    4,你可以和对方协商,告知对方你已经全部使用这笔工资,已经没有剩余的,无从分割。
  • 怀孕和哺乳期间,公司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另外工资最起码要发基本工资。如果完全不发钱,那就是公司违规,可以去劳动局投诉或法院起诉的。
    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为女职工怀玉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
    女职工孕期工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计算,也就是与没有怀孕期间相同。
  • 符合规定条件的职工,可以持规定的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有关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的内容   山东生育险报销流程是怎样?   
    一、符合《山东省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第十条、第十五条规定条件的职工,持下列材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生育保险待遇:   
    (一)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医疗费用原始凭据;   
    (二)正常生育的,提交《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者《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死亡医学证明;   
    (三)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提交相关医学证明;   
    (四)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其配偶户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的证明。   委托代领的,应当提交申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明。   
    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一)对材料不全的,应当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全部材料。   
    (二)对材料齐全,属于经办机构职责范围的,应当予以受理,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对符合条件的,一次性核发其生育保险待遇;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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